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未通知本人违规限制微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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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7月6日10点26分收到被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3)湘0922执保78号文书,再此前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使我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打预留电话咨询法院官方人员询问其缘由为网贷平台(宜享花平台的借款)转让债权后由桃江县律动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冻结。宜享花不经过本人同意,也未曾有效通知过我本人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桃江县律动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向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诉前保全,我询问该法院人员,就说让我跟桃江县律动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继续详细咨询为什么会保全!给与的答复是对方手续合法合规,合同里约定转让债权仅需告知债务方即可!

首先,我不知道这个公司,没有在这个公司贷款过;其次,这个公司的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并不包含资产转让以及债权内的事宜;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债权转让未经债务人同意是不合法的。桃江县不是我的户籍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解除微信支付限制!

宜享花平台实属欺诈性贷款平台,我在相应借款平台APP上,根本不能查看相关借款合同,只有两份授权书:委托划扣授权书、账户委托扣款授权书;而且签署日期居然是2023年7月6日!如此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我如何能信服它给与桃江县人民法院“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如何鉴定手续合法合规?!相关截图我已上传!

最终诉求:请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撤回受理,解除微信支付限制!